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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0-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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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转发研究生院相关规定:

关于做好2010-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

申请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《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昌大研字[2007]29号)文件要求,2010-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

1、各学院辅导员、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一定要严格按照《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(试行)》文件要求把好关。

2、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,如发现冒充导师签名者,将取消外宿申请资格。

3、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且家长需联系辅导员,告知同意其外宿,否则取消外宿申请资格。

二、认真执行,材料齐全

1、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必须附上相关材料,无材料者或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。

2、递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经导师签字确认。

3、本学年申请校外住宿的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,原校外住宿申请已到期限的研究生需办理续申请手续

4、《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外宿审批表》、及《协议书》可到研究生之家网站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

三、按时申请,认真审核

1、5月20日至25日研究生向各学院提交校外住宿申请。

2、5月26日至31日各学院审核校外住宿申请并签署意见,6月3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、相关证明和《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》上报至研究生院,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网发至研究生院刘洋老师信箱。

3、6月8日至15日研究生院审批并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
4、7月3日前办理相关退宿手续。

四、因青山湖校区住宿已满员,本学年暂不办理申请到青山湖校区住宿。确实因科研需要,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办理校外住宿手续。

附件:2010-2011学年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

南昌大学研究生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年五月十九

附件一:校外住宿审批表.doc

附件二:校外住宿协议书.doc

附件三:南昌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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