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0-16
关于评选南昌大学2008年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和十大先进集体”的通知

关于评选南昌大学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和
十大先进集体”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进一步鼓励先进、学习先进、弘扬正气,调动全校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深化教学改革,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按照《南昌大学关于开展“继续解放思想、推动科学发展”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》(昌大发[2008]8号)工作安排,我校决定开展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和十大先进集体”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先进个人
(1)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有良好的师德形象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率先垂范,言传身教,团结协作好,关心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。
(2)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高的教育素养,敬业勤奋,认真研究教学;执教严谨,教风端正;教学业绩突出,受到同行认可和好评。
(3)自觉将教书和育人结合在一起,以良好的思想、道德、品质和人格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。定期与学生交流或参加班级活动,对学生在学习、纪律、处世、为人等方面给予指导。对学生真情付出,是学生喜爱和敬重的良师益友。
(4) 两年内未发生教学责任事故,年度履职考核称职以上。
2、先进集体
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深化教学改革,实施质量工程,围绕创建一流本科教学,实现“三个转移”,做好“三篇文章”,加强建设,深化改革,强化管理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,并在以下其中一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:
(1)积极开展专业结构调整,修订2008本科培养方案,深化课程改革,更新教学内容,创新教学模式。
(2)积极开展经常性、综合性的课内外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演出,并在优秀生、特长生培育方面有较大力度的。
(3)努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教师素质有明显提高的。
(4)积极创建特色项目,并取得一定成绩的。
(5)积极申报质量工程项目,并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奖励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各学院成立教书育人领导小组,对全院专任教师进行考核,然后推荐1名教师(医学院可推荐2人)参加全校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的评选,并推荐1个教学单位(医学院可推荐2个)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。
2、校教书育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委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选出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和十大先进集体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参评先进个人的教师填写《南昌大学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”推荐表》一式三份,另附个人业绩材料(复印件),时间范围为2007年至2008年。
2、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《南昌大学“教书育人十大先进集体”推荐表》一式三份,要写出本单位在教书育人工作方面的典型总结材料和相应支撑材料,时间范围为2007年至2008年。
3、所有申报材料于2008年11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,联系人:龚兰,联系电话:3969096.
四、表彰奖励
1、学校分别授予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”和“教书育人十大先进集体”光荣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。
2、获得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”光荣称号的教师在职称晋升、工资晋级、评优表彰中享有优先权。
附件1:《南昌大学“教书育人十佳先进个人”推荐表》
附件2:《南昌大学“教书育人十大先进集体”推荐表》
教 务 处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08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