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1-11
关于加强全院教职工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

院内各位老师:
     学院多次强调:学校将从严治考,加强考试监督,严肃考风考纪,提高教学质量,请各位老师牢记以下几点:
1、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《南昌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》,履行职责,按时到岗。在考试开考前,按规定领取试卷、清场;在考试过程中,二位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前后各站一位,不聚集聊天,不阅读书报,不得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,不得随便离开考场,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2、监考人员不得私自替换。
3、每场考试,监考人员要按规定安排考生坐好。考生严格按学号顺序排列,原则上隔两座就坐。
4、每场考试,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,清理考场,强调考场纪律。
     本学期考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监考工作,校领导将亲自到场巡查,教务处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督导等相关人员对各教学楼全面巡视,如发现违规、违纪、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,教务处将在办公网上通报学院、考场,甚至具体人员。情况严重者,将按《南昌大学关于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请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执行监考职责,谢谢!
另外:
     严格规范期末考试试卷的批改。期末试卷的批改严格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平时成绩只能占总分的30%,平时成绩的给出要有凭据,不能给随意分。试卷批阅完毕,学院要求各教研室上交一份详细的阅卷小结至所在系(部),系(部)汇总后交至院教务办。
外国语学院教务办
2008年1月11日